近日,經自治區政府批準,自治區財政廳和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發文明確: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我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%征收資源稅(不含水資源稅)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(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)、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上述“六稅兩費”頂格(即“減按50%”的國家授權上限)減免政策實施后,預計每年為相關納稅人減輕負擔25億元。
據了解,上述稅費頂格減免政策,是我區對2019-2021年推行的“六稅兩費”頂格減免政策的調整與延續,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象在原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基礎上,增加了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。
自治區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,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減稅降費有關決策部署,“六稅兩費”頂格減免政策的調整延續實施與再落地,將進一步降低全區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稅費負擔,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對于推動全區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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